增值税税收优惠的法律规定(二)

发布时间:

2025-11-17

  为了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潇耀律师将围绕增值税税收优惠的有关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新创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情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国务院应当对增值税优惠政策适时开展评估、调整。

 二、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三、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36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但小规模纳税人除外(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