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四)

发布时间:

2025-11-04

  为保障经济纠纷公正及时仲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仲裁法共8章96条,本文潇耀律师将对“ 申请和受理”部分相关法律条文予以解读,谨供参考。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应当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机构收到申请书五日内,符合条件应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应书面通知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受理后,仲裁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并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被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仲裁机构收到答辩书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

 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起诉未声明的,人民法院受理后,若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应驳回起诉(仲裁协议无效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在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继续审理。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因情况紧急,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在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律师及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上述代理人参与仲裁活动的,须向仲裁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仲裁文书应当以当事人约定的适当方式送达;当事人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仲裁规则规定的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