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法(五)
发布时间:
2026-03-23
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与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根基,助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法治宣传教育法》共设七章,涵盖总则、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及附则。潇耀律师就“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部分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读,谨供参考。
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法治教育,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规则、诚信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范行为,维护和尊重合法权益。
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法治教育融入各阶段学校教育,明确法治教育要求,推广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将内容纳入教材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同时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建立稳定师资队伍,并协调指导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应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场所开展实践教育。中小学校应聘任法治副校长,配备专业培养或培训的教师,可聘任校外法治辅导员。学校应将法治宣传融入教育与管理,开展多种法治主题教育,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支持学校实施教育教学计划中的法治教育内容,提供法治实践教育资源,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升法治教育意识与能力,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教育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开展未成年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严格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文明网络行为规范,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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