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十)
发布时间:
2025-11-12
为保障经济纠纷公正及时仲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仲裁法共8章96条,本文潇耀律师将对“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部分相关法律条文予以解读,谨供参考。
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机构应当将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涉外仲裁的仲裁庭可以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或者制作笔录要点,笔录要点可由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仲裁地。除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适用法另有约定外,仲裁地作为确定仲裁程序适用法及司法管辖法院的依据,仲裁裁决视为在仲裁地作出。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依据当事人约定的仲裁规则确定;仲裁规则未予规定的,由仲裁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按照便利争议解决的原则予以确定。
对于涉外海事纠纷,或者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区域内设立登记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涉外纠纷,当事人书面约定提交仲裁的,可选择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亦可选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仲裁地,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条件的人员组成仲裁庭,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前述仲裁庭应当在组庭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当事人名称、仲裁地、仲裁庭组成情况及仲裁规则向仲裁协会进行备案。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请求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的,仲裁庭应当依法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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