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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专题解析(一)

发布日期:2022-11-17 浏览次数:583次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潇耀律师就表见代理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分析,供大家参考。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代理制度的基本法则:代理权的存在,是本人承受代理后果的的基本原因。本人(被代理人)、代理人、相对之间的关系如下:

本人------代理人之间:代理权之存在;

代理人------相对人之间:代理权的行使;

相对人------本人之间:代理权的实现,效果归属本人。

如:A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三是A公司的员工,A公司欲购买材料,授权张三作为代理人,代表A公司去B公司购买材料,A公司即为被代理人(本人)、张三为代理人、B公司为相对人。张三在A公司授权的代理权限内,以A公司的名义洽谈买卖事宜,如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履行的双方为A公司和B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