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08 浏览次数:754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系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近期,潇耀律师将围绕“组织登记”有关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条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成员;2、有符合规定的集体财产;3、有符合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4、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住所;5、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符合规定条件的村一般应当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可以根据情况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确有需要的,可以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应载明的事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和财产范围;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规则和程序;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机构;4、集体财产经营和财务管理;5、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的量化与分配;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变更和注销;7、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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