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26 浏览次数:1973次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A服饰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采购合同》,合同约定:A服饰公司向B公司供应西装、衬衣、领带、胸针及皮鞋等产品,货款总金额为人民币32.3万元;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A服饰公司应将产品交付至B公司指定地点,经全部验收合格后,B公司应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若B公司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A服饰公司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A服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将产品交付至B公司指定地点,经B公司验收后,所有产品均符合质量标准。但B公司却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经A服饰公司多次催款后,B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7日、2021年2月9日向A服饰公司支付了8万元的货款,剩余货款未再支付。
无奈,A服饰公司将B公司起诉至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诉求B公司支付所欠货款24.3万元及违约金5.3万元。本案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1、B公司欠付A服饰公司的货款及违约金29.6万元,B公司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2、如B公司未按期履行,违约金自逾期付款之日起以年利率12%计付违约金至本金付清止;3、本案诉讼费由B公司承担。最终,B公司按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内容,如期足额支付相应款项,最终本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主要工作】
陕西潇耀律师事务所在接受A服饰公司的委托后,指派服务律师为A服饰公司提供诉讼代理服务。服务律师通过与委托人的沟通,对案件背景及交易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仔细审查了《服装采购合同》及交货记录、验收记录、收款凭证等关键性证据等,明确了欠付货款的金额。
服务律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梳理,因《服装采购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B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外分两次支付了部分货款,结合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及B公司的付款情况,服务律师分段计算了B公司的违约金,并围绕本纠纷的法律性质、诉讼风险等方面进行研判,归纳总结了争议焦点。在完成上述前期工作后,服务律师制定了诉讼方案,与委托人明确了诉讼请求,完成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结合案件的进展情况,适时与委托人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服务律师发挥了专业优势,通过精心的准备、专业知识和辩论技巧的运用,充分阐述了己方的观点和理由,同时注重与被告的调解工作,积极寻求有效沟通,在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征得委托人同意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一直意见,力争调解止纷争。
在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服务律师继续跟进B公司履行义务情况,积极代表A服饰公司与B公司对接相关工作,督促其履行付款义务,最终B公司如期足额向A服饰公司支付了相应款项,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工作启示】
调解是通过裁判机构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文书的方式,将争议事项的解决方式固定下来。在争议解决程序中,调解一直是裁判者优先于判决的首选考量方式,本纠纷的处理过程充分展示了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不仅避免了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给诉讼参与人带来的风险,而且帮助各方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的成本。
许多案件进入争议解决程序,都是因为产生的矛盾很难调和,致使一方的利益已经失去了保障。而调解要做的,就是在此被动的情况下重启谈判,本质上是一次新的交易。作为法律服务者,调解的原则是帮助委托人争取利益最大化,正确地作出是否调解的判断是帮助委托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在调解过程中,在代表委托人发表意见外,更重要的作用在于帮助委托人设计交易的结构和方案,力争调解止纠纷、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