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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质量方面的风险点(一)

发布日期:2021-10-11 浏览次数:555次

1、需谨慎约定品质条款。品质条款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是当事人提出索赔的依据。对于复杂的产品(如成套设备),因技术复杂,内容繁多,在合同中难以评述,可列入合同附件,并注明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国内企业作为卖方应注意,境外买方在某些市场情况下对商品品质的要求可能会作出松动,国内企业不应当把这种允许当作对品质要求的修改,除非是双方通过书面文件加以约定,否则,在市场情况改变的情况下,一旦国内企业仍然按照允许的质量标准供货,而境外买方严格要求按照之前的商品品质要求,则国内企业会面临质量违约的风险。

2、制定明确、详细的检验条款。国内企业在进口和出口合同中不要使用同一检验条款,因为买方和卖方在商品检验中利益不同。在出现商品品质争议时,由独立的第三人进行检验,以公平、公正地确定货物的品质状况,尽可能把复验和异议索赔分开。检验不是提出异议索赔的必备条件,检验证书只是支持异议索赔的证据,国内买家在货到目的地后,发现有货损就可以向国外卖方索赔,而不必等到正式检验结果出来才提出异议,否则,会有因检验未完成而错过异议索赔期限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