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借款合同的成立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次数:676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