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哪些民事活动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发布日期:2021-12-16 浏览次数:570次

代理是指代理人代被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

代理的适用范围原则上限于民事法律行为。但一些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准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和程序行为如要约邀请、要约撤回、办理合同公证等,也是允许代理的。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依照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这主要是指具有人身性质的身份行为,比如结婚、离婚、收养、遗嘱等,当事人必须亲自实施,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的区别:

委托代理是指按照代理人的委托来实施代理权的代理,又称为“意定代理”和“授权代理”等。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定代理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来行使代理权的代理。法定代理的代理权来自于法律规定,无需被代理人的授权。《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代理,类型主要有:1、监护人;2、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3、清算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