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什么情况可以追究拒执罪

发布日期:2021-12-09 浏览次数:575次

法院判决生效后,很多被判承担责任的被告会想方设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导致案件在强制执行阶段难以有所进展。 很多债权人都有“重胜诉、轻执行”的观念,以为申请执行交给法院后,就不需要律师服务了,给债务人留下了可趁之机。债务人用各种方式转财逃债,应对起来甚至比原债权胜诉更加复杂困难,查找财产线索、撤销恶意财产转让、确认财产分割无效等救济措施,更需要专业执行律师提供服务。 如果债务人仍拒绝执行,还有最后一招,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情节严重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几种情况,可追究拒执罪:

一、有财产,但拒不执行

有些欠款人会钻执行查控系统的部分漏洞,或是在执行期间将名下已被查封的房产出租他人,或是财产申报时刻意隐瞒其名下外地车辆,或是在获得房屋动迁款后携款潜逃。这种情况下,将相关线索提供后,法院取证查实相关财产,就可以移送侦查。

二、有行为义务,却拒不履行

有些判决内容,是交付房产、车辆、抚养权等行为。虽说有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间接执行手段和腾退、扣押等直接执行手段。但还是有人会通过出租房产、转移隐匿、暴力抗拒等手段抗拒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同样可以要求法院移送侦查。

三、执行期间产生高额消费

当发现欠款人购置新车、旅行度假、豪华装修等情况后,可以将消费线索交给法院,法院取证查实后可以移送公安侦查。